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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按照《彩票刊行與贩卖辦理暂行劃定》(財综[2002]13號)等劃定,制订本法则。
第二条天下联網電脑體育彩票7星彩(简称“脫毛慕斯,7星彩”)由國度體育总局體育彩票辦理中間同一刊行,各省、自治區、直辖市體育彩票辦理中間在所辖區域内承销。
第三条 7星彩采纳计较機收集體系刊行,在各省、自治區、直辖市體育彩票辦理中間設置的投注站点贩卖,按期開奖。
第四条 7星彩履行志愿采辦,凡購票者均被视為赞成并遵照本法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贩卖彩票或兑付奖電飯煲,金。
第二章 投注
第六条7星彩是指從0000000-9999999當選擇肆意7位天然数举行的投注,一组7位数的分列称為一注,每注金額人民币2元。采辦者可举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畴為2-99倍。单张彩票最大投注数目不得跨越10000發熱護膝,注。
第七条 7星彩定期贩卖,期號按公积年度编排。
第八条投注者可選擇機選號码投注、自選號码投注。機選號码投注即由投注機随機發生投注號码举行投注,自選號码投注行将投注者選定的號码输入投注機举行投注。
第九条 7星彩采纳有纸化投注,投注號码經投注機打印出對奖凭证,交投注者保小琉球2023住宿包棟,留,此對奖凭证即為7星彩彩票。
第三章 設奖
第十条7星彩按當期贩卖額的50%、15%、35%别离计提返奖奖金、彩票刊行费和彩票公益金。返奖奖金分為當期奖金和调理基金,此中,49%為當期奖金,1%為调理基金。
第十一条 7星彩共設六個奖级,1、二等奖為浮動奖,3、4、5、六等奖為固定奖。各奖级和奖金劃定以下:
一等奖:奖金总額為當期奖金額减去固定奖总額後的90%,和奖池資金和调理基金转入部門;
二等奖:奖金总額為當期奖金額减去固定奖总額後的10%;
三等奖:单注奖金固定為1800元;
四等奖:单注奖金固定為300元;
五等奖:单注奖金固定為20元;
六等奖:单注奖金固定為5元。
第十二条 7星彩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額500万元。
第十三条7星彩設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動奖奖金和超越浮動奖单注奖金封顶限額部門的奖金構成。奖池與當期奖金顶用于一等奖的部門及调理基金转入部門归并颁布一等奖奖金。
第十四条當奖池資金跨越8000万元(含)時,下期一等奖與二等奖奖金分派比例颠倒,即:一等奖分派奖金為當期奖金額减去固定奖总額後的10%;二等奖分派奖金為當期奖金額减去固定奖总額後的90%。
第十五条调理基金包含按贩卖总額的1%提取部門、浮動奖奖金取整後的余額、弃奖收入和過期未退票的票款。调理基金專項用于付出各类不成预感环境下的奖金付出危害、调理浮動奖奖金和設立出格奖。動用调理基金設立出格奖,理當報財務部审核核准。
第十六条1、二等奖依照该奖级現實中奖注数均匀分派该奖级奖金。當上一奖级单注奖金低于(或即是)下一奖级单注奖金時,上一奖级单注奖金补足至下一奖级单注奖金的二倍。所需資金從调理基金中付出,若调理基金不足時,用彩票刊行费垫支。
第四章 開奖
第十七条 7星彩每周2、5、日開奖,摇奖進程在评判人员监视下举行,經由過程電视台播出。開奖時按次序摇出7個號码,该7個號码的分列為當期開奖號码。
第十八条每期開奖後,國度體育总局體育彩票辦理中間需将開奖號码、當期贩卖总額、各奖级中奖环境和奖池資金余額等信息,經由過程消息媒體向社會颁布,并将開奖成果通知各贩卖终端。
第五章 中奖
第十九条 7星彩按照投注號码與開奖號码符合环境肯定响應中奖資历:
一等奖:投注號码與開奖號码全数符合且分列一致,即中奖;
二等奖:投注號码有持续6位號码與開奖號码不异位置的持续6位香港腳泡腳包,號码不异,即中奖;
三等奖:投注號码有持续5位號码與開奖號码不异位置的持续5位號码不异,即中奖;
四等奖:投注號码有持续4位號码與開奖號码不异位置的持续4位號码不异,即中奖;
五等奖:投注號码有持续3位號码與開奖號码不异位置的持续3位號码不异,即中奖;
六等奖:投注號码有持续2位號码與開奖號码不异位置的持续2位號码不异,即中奖。
第二十条 當期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機遇,不兼中兼得,另行設立的出格奖除外。
第六章 兑奖
第二十一条 7星彩兑奖當期有用。每期自開奖第二天起28天為兑奖期,過期未兑奖视為弃奖,弃奖奖金纳入调理基金。
第二十二条 兑奖機構有权檢驗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用身份证件,兑奖者應予共同。
第二十三条 凡捏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構造究查法令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法则自核准之日起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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